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关于印发《新平县脱贫攻坚工作月报告制度》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yhmig12
    2017-04-11 09:11:53    来源:新平网   转载

    新办通〔201666

     

      

    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

   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    关于印发《新平县脱贫攻坚工作月报告制度》的通知

     

    各乡镇(街道)党委(党工委)、人民政府(办事处),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、委、办、局,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:

    《新平县脱贫攻坚工作月报告制度》已经县委、县政府领导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     

    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

   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    2016826

    新平县脱贫攻坚工作月报告制度

     

    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共新平县委 新平县人民政府印发〈关于举全县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新发〔201522号)和《中共新平县委 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新平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新发〔201529号)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,集中力量推进扶贫开发,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    一、报告时间

    当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于下月5日前报告。

    二、报告内容

    (一)报告脱贫攻坚工作当月采取的措施、取得的成效、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推进计划;

    (二)报告党政班子成员抓脱贫攻坚的工作状态及工作成果;

    (三)报告县扶贫办安排各项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。

    三、报告方式

    (一)乡镇(街道)党委(党工委)书记向县委书记报告,乡镇长(办事处主任)向县长报告;

    (二)乡镇(街道)要向重点片区工作组组长和联系领导进行周报、月报、季报。

    四、工作要求

    (一)各乡镇(街道)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按时报告;

    (二)报告内容以书面形式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同时上交县委督查室、县政府督查室、县纪委党风室和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备案;

    (三)在脱贫攻坚期间,县委授予重点片区工作组、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干部任免建议权。

    五、结果运用

    此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、干部选拔任用、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。乡镇(街道)当月工作实绩将在新平电视台直播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
    六、本制度由县扶贫办负责解释。

    七、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826日印发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